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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家长的一封信
关于2020年秋季和2021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和减免学费政策
国家助学金
(1)资助范围及对象: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,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,包括公办和民办普通中专、成人中专、职业高中、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、中等职业学校中接受中职教育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、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(2)资助标准: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,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(以后年度的资助标准随政策调整而变动),分两学期发放,每学期1000元。
(3)资助时间:资助对象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,春季学期根据受助学生异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。
(4)资助条件:
①全部涉农专业学生;
②连片特困地区和比照西部政策地区;
③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按对应年级在校学生的15%确定(扣除涉农专业学生、连片特困地区和比照西部政策地区及林区农村学生)。
符合以下13个条件之一的非涉农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。
(1)在评审过程中,学校可优先认定以下六类在籍在校学生:
①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子女;
②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子女;
③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家庭子女;
④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;
⑤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;
⑥经残联确认的残疾学生;
(2)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,《认定表》须经户籍地或取得居住证所在地村(居)委会、乡镇(街道)民政部门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签署审核意见并签章,学校家访核实其家庭经济真实情况后方可享受资助。主要包括以下七类:
①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子女;
②父母一方死亡或离异的单亲绝对贫困家庭子女;
③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家庭子女;
④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影响子女入学就读的家庭子女;
⑤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影响子女入学就读的家庭子女;
⑥收入较低或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家庭子女;
⑦三峡工程、南水北调工程等库区贫困移民子女。
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,可以向当地区级教育部门或学校咨询,还可以搜索“中国学生资助”微信公众号,查询你关注的信息。